千虹医药网10月25日讯 原料药关联审评再次定调。
近期,“两办36条”明确提出,实行药品与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关联审批。即原料药在审批药品注册申请时一并审评审批,不再发放原料药批准文号,经关联审评的原料药及其质量标准在指定平台公示,供相关企业选择。
“‘两办36条’提到不再发放原料药文号,并实行关联审评,也指明了未来原料药将会实行DMF制度进行原料药备案,监管工作重心调整到制剂企业,强调质量责任主体,有义务对原料供应商进行审计,把控质量风险。”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品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医学与社会》编辑部主任陈昊表示。
批文不再单独发放
原料药未来如何发展,一些企业也提出了困惑。深圳奥萨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希平提到,以自己公司生产的一个产品为例,其原料十年前是600元一斤,近十年上涨到了6000元。“于是公司打算自产原料药,目前刚好建好原料药厂,打算自己提供原料药,不用原来合作的企业,对于国家提出的‘关联审批’方面,具体如何关联还不是很清楚。”
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对此有自己的解释:“其实国家局在起草文件的时候,希望药企今后能够做到原料自产,国家局是要求做到产业全链条的管理和监管。制剂企业的原料药如果和自身产品是配套的,是产品的统一责任人,从监管层来讲,是鼓励的。未来,行业更关注的是药企如何把好原料药的关,而这也确实会对目前的原料药企业带来挑战。”
同时,行业内各种不同的意见交融,除了认为估计制剂企业自产原料药外,更有提出加剧原料药垄断的担忧。“其实,制剂企业是否自产原料药是处于商业的考虑,原料药的生产同样需要投入人力物力。另外,行业格局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因为责任主体始终是制剂企业,但是进入原料药行业的门槛会随着质量要求的提升而升高。”
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DMF制度今后可能在国内推行,经关联审评的原料药、及其质量标准在指定平台公示,供相关企业选择。甚至还可以猜想,原来已经有文号的原料药在续期的时候,可能也会直接转为DMF备案,所以原料药行业的格局不会发生特别大的变化。
DMF制度何时落地?
对创新型药企来讲,原料药和制剂关联审评是利好。“原料药、辅料要和包材等都是药品不可分割的部分,美国也是这样要求的,所以政府提出‘关联审批’是可以理解的,这也是对创新总的鼓励,生产人原则上就对选用的原料药、辅料药和包材都要负责,做最终产品质量的负责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列明提到。
而针对不再发放原料药批文对其造成的影响,上海美雅珂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CEO胡朝红则表示,制剂企业本来就是对自己的产品负全责,只要合作的原料药企业控制要质量就没有太大的影响。
实际上,意见的发布,并不会改变行业对原料供应态势的变化,主要是针对原料药的管理,逐步调整现行法规,同国际接轨。
于是,DMF制度在近些年常常出现在行业人士的讨论中。在今年年初发布的《关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加快新药医疗器械上市审评审批的相关政策》(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要调整药用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管理模式。制定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备案管理办法,建立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备案信息平台,相关企业按要求提交备案资料并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药品审评机构对在信息平台备案的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与药品注册申请一并审评审批。
建立原料药备案管理显然是大势所趋,在陈昊看来,尽管目前DMF的正式文件尚未出台,但是随着“两办36条”的发布,各项细则都在抓紧制定中,也相信这一牵动制药行业关键原料变更方法的制度的出台,不会让行业等太久。他认为,未来新增的原料药按照新的DMF制度管理,原料药的管理将会从双轨制慢慢转型为DMF制度。
对于当前企业如何更换原料药厂商等细节问题,或许还需要DMF制度落地来寻找答案。
市场竞争优胜劣汰
同时,原料药企业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和竞争。
原料药不再发放批准文号之后,可减少目前原料药批文对制剂生产厂家的选择限制。以往注重出口欧美但没有报批国内原料药的原料生产厂家,只要通过国内GMP就可以成为原料药供应商。今后,原料药市场的竞争将更加市场化,进口的原料药厂也会加入竞争。
这种竞争会倒逼原料药企业对质量要求有所改变。原料药企业能否跟上监管思路的变化是一大挑战。有业内人士表示,原料药企业总体来讲对DMF制度的认识目前还不充分,能否很好转型,和制剂企业进行对接,目前还在摸索阶段。
为此,海正药业在其2017年半年报中提到,公司近年来积极拓展从原料药到制剂的上下游一体化业务,重点对国内制剂业务进行了战略布局,努力实现由原料药为主的制药企业向综合性国际品牌制药企业的转变。
据了解,目前全球特色原料药的行业竞争出现了纵向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制剂生产企业与原料药生产企业之间的兼并收购日益增多。
那么,究竟该如何提高质量?华海药业在过去半年里,应对质量要求提升所做的措施,加强原料药研发。其围绕新产品开发、工艺改进、CMO 业务及新技术研究等业务开展工作。公司秉承“质量源于设计”的理念,着眼于商业化生产对研发项目在安全、环保、质量、成本等方面的要求,不断完善研发平台建设,大力提升研发能力,为生产、销售及制剂业务提供了有效支撑。
陈昊认为,原料药备案的实质是对自己产品内在质量负责,需要改变观念,重视自我质量要求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