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高新区出台首个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强力推动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为该市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该政策规定,对企业获得国家大品种一类新药生产批件且在石家庄高新区落地生产结算的,根据生产、销售情况给予企业最高1.2亿元的补贴支持。
石家庄高新区鼓励企业申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给予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对掌握世界领先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持有人或团队入驻石家庄高新区,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在落地到运营的过程中,给予总投资额20%-30%的补贴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对新药研发进度分阶段资助,对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取得受理号的品种,每项给予100万元资助;取得临床批件,进入Ⅰ期临床试验的,每项给予200万元资助;进入Ⅱ期临床试验的,每项给予300万元资助;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的,每项给予5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对于生物医药企业通过体外一致性评价研究的品种,每个品种支持资金100万元;对于完成体外一致性评价研究,并通过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品种,每个品种支持资金200万元。对取得三类医疗器械临床批件,进入临床试验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疗器械,每项给予200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三类医疗器械证书且在石家庄高新区落地的,给予研发企业300万元支持。
与此同时,规定还表示,今后石家庄高新区将大力推进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生物医药企业以融资租赁和股权投资方式与专业公司共建运营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财政每年对认定的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新购置的设备给予50%的采购补贴,一次性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规定,申报并取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资格、在石家庄高新区实现产业化的,每个品种按照持有人实际投入给予10%的资金补贴,每个企业申请品种数量不超10个,总金额不超500万元。
此外,石家庄高新区还将鼓励精准医疗、细胞治疗等未来产业和业态创新,对优质企业租用孵化器载体发展产业的,连续3年给予最高比例不超过100%,年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房租补贴,或连续6年每年补贴50%,年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的房租补贴。
此外,对企业重点投资的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或生物监测项目,根据上缴地方税收等综合情况给予奖励。企业新投资项目实际固定资产达5000万元以上的,投入生产后按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1亿元。